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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截至4月30日 聊城农村考生可报名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7-04-25 14:19:25  点击: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聊城8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名。

2017年,教育部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2%的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8个县市区名列其中。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各级资格审核部门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等分别在市、县(市、区)两级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其本人所在中学公示3个工作日,并同时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招办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各市招办要对通过复核的考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的考生名单须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