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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23-05-24 09:53:10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嘉明经济开发区、香江光彩大市场、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近日,省统计局确定我区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区域,试点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为营造市场主体全知晓、全支持、全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以所有进出干道、农贸市场、学校、超市、商场、综合市场、居民小区、广场、窗口单位、公园、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为重点载体,全面、集中开展东昌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宣传工作,力求调查对象全知晓。

二、宣传形式

(一)户外宣传。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本单位、本系统所有下属单位及所监管企业进行“纵到边、横到沿”的全方位宣传,即日起发动系统所有单位LED显示屏全天候、不间断播放“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标语”。

(二)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对综合试点工作宣传,及时报到综合试点工作动态进展、综合试点的意义和市场主体对综合试点工作的支持反响,提高综合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氛围,既是近期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的要求,也为第五次经济普查全流程宣传打好前战。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拿出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形成全员关心、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方法。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利用现有资源与平台,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力求在形式、方法上有创新,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宣传工作常态化。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明确专人负责,确定宣传时间节点、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5月22日-6月25日每周报一次宣传工作进展情况,6月底综合试点结束后报综合试点宣传工作总结,五经普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宣传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田苗苗 19963820807

东昌府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1日